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边界与可行路径
黄天云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马安小学,广东中山,528429)
摘 要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终身发展具有奠基性的作用。由于职业身份特性,教师在指导家庭教育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亦存在隐忧。从分析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优劣势出发,辨析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涵义,阐明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存在责任边界、角色边界、内容边界、能力边界、方式边界、信息边界六个维度的“红线”,可以提出精工自身角色优势、重视长期个案追踪、开发资源共用、建设学习共同体、搭建积分成长平台等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创新、科学、可行路径。
关 键 词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学习共同体;教联体
引用格式 黄天云 . 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边界与可行路径 [J]. 教学与管理,2025(29):10-13.
2024年 11月 1 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明晰“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其中明确规定学校的职责任务之一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直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培养与责任落实。我们必须看到,现如今的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基本以家长会为主,大多是教师的“满堂灌”。整体而言,家长普遍认为,自己面对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承担“参与者、倾听者、支持者”的角色,缺乏“平等沟通”的空间和通道 [1]。学校教育教学能力与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是两个维度的知识体系,存在着客观角度的知识边界。在此背景下,深究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内容定义、厘清实践边界与原则,可以更好地发挥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优势,落实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实践,让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具备指导家庭教育的资格,对整个社会而言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一、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内涵辨析
2019 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修订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对家庭教育指导行为进行了阐述,即家庭教育指导是“相关机构和人员为提高家长教育子女能力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2]。由此,教师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执行者,我们需对其内涵及外延维度做教师化的清晰解构与梳理。
若从实践性的角度构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素养的内涵,它应涵盖对家庭教育意义的理解、对家庭教育内涵的熟悉、对家庭教育现状的观察与评估能力、整合家庭教育支持性资源的能力、指导家庭教育质量提升的技能、干预家庭教育不良进程的策略,以及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干预后的效果评价,这七个方面构成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素养的核心 [3]。基于此,本文将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概念定义为,教师在教育生态系统中,基于专业素养与政策要求,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家长进行系统性指导,旨在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家校协同育人的专业实践。其核心功能在于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正确执在自己能够给予指导的地方给予更优质的指导,而在自己力不能逮的地方,愿意大方地邀请其他老师进行沟通,真正在一线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团队里面做到“术业专攻,分工合作”。
3. 内容边界:不参与家庭生活
家庭教育指导不是“万事指导”,更不是“万事包办”,教师没有这样的能力,更不应有这样的责任。以学生父母婚姻关系为例,学生父母夫妻矛盾突出,势必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教师对这种矛盾须保持关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行为所应该覆盖的内容。但是,这个事情应该由夫妻二人共同去磨合、解决,教师要做的仅仅是对夫妻双方申明利弊,说清家庭氛围对孩子的影响。教师不应,也不能贸然参与到学生家庭纠纷的调解中来,以至于盲目扩张自己的责任范围。教师要建立自己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边界感,尊重社会中的责任个体。
诸如此类的内容边界还有许多,比如学生家长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自由,作为老师,不应对学生家庭的信仰氛围发表不当见解,因为这是侵犯别人自由的行为。
4. 方式边界:慎思指导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立法之初便对“促进”二字进行过深度考量,其立法初衷是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4]。它并不是一部由强制机关执行的法律,故其立法主张尊重家长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权,这种“主体权”是带着一定“隐私”属性的,可以用来避免过度干涉与控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行为与权力,体现法律的“人道主义”与“托底”性质。
而教师作为受法律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者,也应贯彻这种立法精神,明确自己的“指导本质”,在指导家长教育行为的同时“不越界”,不应以命令或者强制的方式去干预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
也有的学校将学生家庭配合学校进行指导的程度与学生自己的评优评先进行挂钩,规定只有家长在学校积累够一定的“学分”之后才允许孩子参与评优评先,或者将家长的“积分”直接换算到孩子的评优评先之中。这样的行为破坏了孩子的主体性,同时也在“变相绑架”着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
5. 信息边界:尊重个体隐私
在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中,没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做基础,其指导行为必然是“纸上谈兵”。但如何把握这个“必要了解”的边界,则是一个不可不深究的问题。有些不必要的探窥隐私信息的行为极易让家长感觉“不舒服”,以至于对老师产生防御、抵触心理。 一旦教师陷入这种境地,其指导行为便会演变为家校之间的冲突与博弈。
6. 责任边界:拒绝无限兜底
教师作为肩负家庭教育指导责任的角色主体,应清晰地明确“指导”行为的定义。既然是“指导”就必然有主客体双方角色的存在。教师作为指导行为主体,有责任和义务完善自己的指导能力。但必须明确,教师不对客体执行的家庭教育结果直接负责。在家长明确拒绝执行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的前提下,也不对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负责,因为“指导行为”本身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约束力。
除此之外,对于超出教师能力范围的家庭教育结果也不能无限兜底。以学生心理健康为例,假设学生本身已经罹患心理疾病,教师就不应该继续做“指导行为”,而是应该积极鼓励并转介到专业治疗机构,否则,只会耽误孩子的病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同理,教师面对家庭暴力等明显属于超出正常家庭友好边界的恶性行为时,也不应大包大揽,而是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寻求社会力量介入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可行路径
厘清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行为边界,有助于教师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时扬长避短,但一切前提的梳理都必须指向“如何做”的目的。只有如此,教师进行的家庭教育指导才能真正落地。
1 观念重塑:激起内在能动
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学习观念的转变已成为家长学习的首要任务。教师要推进这个工作,须克服两个维度的难题:一是家长的观念抵触,许多家长认为,自己的成长经验是可以无缝嫁接到自己的家庭教育之中的,自己是不需要接受所谓家庭教育指导的;二是“劣质信息”的冲击,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万事追求“短平快”,各种短视频平台充斥着大量观点极端的家教视频,它们以各种博眼球的方式在塑造着家长的“简单化”认知。
对此,我们总结了两种比较有效的持续行动方式。一是“以小带大”,所谓“小”即我们重视“种子家长”的作用。家长群体内部是有极大差别的,总有一部分家长好学且努力,那么这些家长就是我们的“种子家长”,学校要优先组织这些家长共读提升,并且鼓励这些家长在社交平台主动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心得,刻意制造围观效应,从而形成“这样不错,那我也试试”的群体氛围。二是“情感联动”,学校可组织类似“一封家书 ·纸短情长”的家书活动,用这样饱含真情的“慢”方式,让孩子的心声被家长完整接收。从而激起家长反思,拉进亲子心灵距离。
2. 多元实践:重构指导路径
(1)精耕自身角色优势领域
教师长期依赖外在平台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是不合适的,会让自身权威性被削弱,同时也失去了另一个维度的成长机会。教师可结合自身的年龄特征、兴趣特点、真实需求等因素,选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主题,阅读相关的书籍,研习名家讲课视频,备好一节精品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首先鼓励在校内的家长学校按照“家委会 — 班级家长会 — 年级家长会 — 校级家长会”的层次逐级授课,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学相长。然后,在成员团队学校之间互相共享指导,某个学校需要某个主题时,便可以邀请对应的老师进行授课,这样既开拓了老师们的成长空间,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校育人效能的提升,可谓一举多得。
(2)重视长期个案追踪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教育本身受到孩子、家长、环境、资源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具有随机性、隐秘性、长期性、复杂性等特点 [5]。在这样的前提下,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要注重发挥个案追踪的巨大优势,尤其是针对班内出现的家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要专门建立“家庭成长档案”进行个案追踪,帮助学生在家庭内健康成长。
例如“个案家庭成长档案袋”,即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为问题家庭建立专项档案袋,详细记录家庭问题、家长教育方式、孩子状态等信息,并以“两周一次”的频率进行定期跟踪评估。教师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为其家长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指导,同时也能有效监测指导效果,以便及时调整指导策略。
(3)建设班级家长学习共同体
博耶尔在《基础学校:学习的共同体》中强调,有效的学校教育的核心在于构建真正的学习共同体。
课程资源群,以供全校家长和老师们互相学习、传播。学校同时可鼓励家长通过上传“学习笔记”的方式积累家长积分,从而形成学校教育与家长教育互促提升的良性循环。
4. 评价闭环:构筑成长积分
“家长积分制”是笔者团队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一个特色做法。其充分兼顾家长与师生的需求,以简洁易操作之特性,达成高效家校共育之目标。积分以积分卡为载体,由学校统一设计制作,班级负责具体执行操作,家长妥善保管积分卡,学生承担监督登分职责,以此保障积分计算的精准性与操作的便利性。积分体系细分为家长学习、家校互动、志愿服务、亲子评价四大板块,通过积分平台促进家长在学习和实践中逐步成长。积分是家长们成长的“脚印”,也是对自我学习行为的一种肯定。
参考文献
[1] 顾锡宏,施苏苏.运用“五阶五分五全”模式,培养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素养的实践研究[J].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5(02):99-105.
[2] 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EB/OL].(2019-05-20)[2025-06-02]. ht tps:// www.women.org.cn/art/2019/5/20/art_19_161523 . html.
[3] 袁丽,胡艺曦.试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素养的内涵、特性与循证提升模式[J].教师教育研究,2022, 34(03):1-7.
[4]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EB/OL].(2021-10-23)[2025-03-07].http: //www . moe . gov . cn / jyb _ sjzl / sjzl _ zcfg / zcfg _ qtxgfl/202110/t20211025_574749 .html.
[5] 王治芳,张艳平.基于家校协同育人的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23(14):24-32.
[6] 陈秋惠,周椿宝.从雏形到完善,国防教育教师学习共同体还要走多远?[J].中国军转民,2024(20): 86-87.
[7] 霍雨佳,李一.新时代家庭观的内涵及实践策略研究[J].中华家教,2023(01):6-12.
[8] 边玉芳,张馨宇.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体系的构建与递送路径[J].中国电化教育,2024(12): 8-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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