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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任务与路径
来源:洪明 孟子欣

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任务与路径 *


洪 明 孟子欣


[摘  要]  家庭教育指导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而对家长开展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等工作,是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参与的系统工程,学校在其实施过程中发挥着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与其他实施主体相比,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高质量完成学校

教育工作的应有之义,体现在学校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具有同步性、针对性、便捷性、互惠性等特征。从指导的内容来看,学校和教师应该帮助家长明确法定责任,指导家庭建设,优化家庭环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并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学会配合学校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学校和教师应树立协同意识,结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家长的实际需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综合利用日常沟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家校联系的主要渠道从而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关键词]  家校协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图分类号] G7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718X(2023)06-0013-06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促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从承担指导工作的责任主体来看,主要涉及教育、妇联、公检法司、民政、卫健、文旅、精神文明建设、关工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或机构 ;从具体落实指导工作的行为主体来看,主要包括学校、社区、婴幼儿照护机构、早教机构、医疗保健、公共文化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或组织。虽然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多元、内容复杂,但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与其他责任主体相比,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要求既有一致性,又有特殊性,阐明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任务与路径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前提。

一、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基本内涵

学校与社区、幼教早教、社会教育场馆以及其他与儿童成长密切相关的机构一起承担着家庭教育的具体指导工作。学校因其自身优势在儿童入学之后发挥着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应遵循普遍性规律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把握其内在的逻辑和要求。

( 一)家庭教育指导概述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当下教育领域的一个高频词,出现在《家促法》和“十四五规划”等官方文件之中。以往与家庭教育指导类似的概念主要有“双亲教育”“父母教育”等,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亲职教育”,我国大陆地区则称之为“家长教育”。家长教育相关概念的形成体现了社会对家庭教育工作价值与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我国家长教育实施的主要渠道是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正如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 2011 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 :“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家长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普及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和亲子活动、解决家长教育困惑、构建家校社三结合的育人网络等。2010 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 7部委颁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标志着“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个正规概念被写进国家政策文本。尽管《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及 2019 年的修订版并未对“什么是家庭教育”指导进行界定,但在相关研究中已经有所阐释。《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一书将家庭教育指导界定为 :“家庭外的机构、团体和个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过程,它是以家长为主要对象的、以家庭教育为内容的教育过程,家庭教育指导具有成人教育、业余教育、师范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性质。”[1]这一概念强调家庭教育指导的教育性。也有学者认为 :“家庭教育指导是指相关机构和人员为家庭发挥正向教育功能而提供的支持、帮助与指引”“既为家庭发挥正面教育功能提供援助与引导,又为家庭功能失调提供补救与矫正”。[2] 这一界定拓展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具体表现为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家长的支持、帮助、指引、援助、补救、矫正等行为。

笔者认为,家庭教育指导简单地来说就是指导家长如何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是家长教育的拓展,其基础工作依然是家长教育。与过去家长教育略有差异的是,家庭教育指导的关键是用党和国家教育政策和科学的教育理念方法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而不是要求家长掌握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尽管家庭教育指导也需要家长了解一定的知识技能,但关键是如何结合自家情况、灵活运用学到、悟到的知识来指导自家的家庭教育。鉴于家庭的复杂性,有的家庭不仅需要教育理念和方法,还需要社会给予特殊的支持,因此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任务还包括为一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总而言之,家庭教育指导是指家庭教育指导者为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而对家长开展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等工作。

(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特征

根据《家促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多元,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无疑发挥着主渠道和主力军的作用。主要原因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是家庭之外儿童成长最主要的场所,覆盖了儿童入学之后漫长的时期 ;教师是专业人员,有专门的教育教学素养,是除了家长之外指导和陪伴儿童成长的“重要他人”。学校因儿童的教育与家长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构建和谐家校关系自然而然地成为学校工作的一部分,家长遇到孩子的教育问题自然而然地会求助教师。有调查显示,家长在遇到教育问题寻求帮助时,主要会联系学校老师,向社区、专家和其他主体寻求帮助的则很少。[3] 尽管社区也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场所,但多种原因导致了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整合学校和其他社会资源协同的能力有限等问题,致使家长参与状况并不尽如人意。[4]

与社区等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相比,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和优势 :一是针对性。家庭教育问题一般来说会体现在孩子身上,学校往往能够第一时间发现 ;同时,家长的教育需要和困惑也会在家校联系过程中及时表现出来,因此,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并非漫无目的而是有的放矢,这一点是其他机构难以做到的。有时候我们会发现,有些机构举办的家庭教育大讲堂在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实际上家长并不太关注,主要因为家长觉得大讲堂的内容往往过于宽泛,缺乏针对性。二是同步性。子女一旦成为学校的学生,家长就会自动成为学校的“合作者”。在伴随孩子成长过程中,家长的教育需求和困惑也会呈现出阶段性特征,需要接受学校的教育指导和帮助 ;学校顺势也可以结合孩子成长的要求,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北京市教委当下开展的“全程超前伴随式家长培训”项目就是基于这个理念而设计的,体现出全程性、伴随性和适度超前性。三是便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家长有配合学校的法定义务,指导家长是学校的法定权利。家长在监护孩子过程中必然每天要和学校打交道,学校为了便于和家长打交道,也会创设许多沟通联系形式,学校可以通过正规的和非正规的方式及时对家长进行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对家长的指导在时空维度上的优势是其他机构难以比拟的。四是互惠性。一方面,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是为家长提供的教育服务,是有助于提高家长教育意识与能力的教育行为;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也有助于改善家校关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效率,指导家长的同时也在改变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助于学校自身发展。对于家长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接受学校指导,配合学校工作,既能利人更能利己。

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任务

家庭教育指导的根本目的是指导家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其家庭教育的胜任力,具体体现在明确家长的角色意识、指导家庭建设、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以及家校社协同等方面。相比而言,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指向性更加明确具体,就是要结合现实中正在接受学校教育的孩子的成长需求而开展。

( 一)明确家长自身角色,依法履行教育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 :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 ;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这段话回答了家庭教育的根本属性和任务,也是对父母提出的总体要求。首先,学校要让家长认识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家长的法定义务,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49 条规定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第七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家促法》第四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其次,学校要让家长认识到,家长履行法定教育职责主要体现在“亲自养育”和“共同参与”上,即亲自“带娃”和共同“带娃”两方面。根据《家促法》等法律的要求,家长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等原因将教育责任完全推卸给夫妻中的一方、学校教师或家中的祖辈等。当然,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分工、如何承担特殊情况下的教育责任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再次,学校要引导家长认识到,履行教育责任需要科学养育。绝大多数父母都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但不少父母教育理念偏颇,教育方法错误 ;因此,学校要指导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科学“带娃”。最后,学校要引导家长认识到,依法“带娃”需要积极配合学校,接受学校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教育指导。”当然,所谓的“配合”并不是要求家长成为学校的助手,而是在教育目标与方法上保持一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

(二)指导家庭建设,树立优良家风

民间常常流传这样一句话 :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甚至有人提出家长要持证上岗。但许多人将家长学习的内容理解得过于狭隘,把家长学习的动机理解得过于功利化,于是出现这样一种现实情况 :许多家长读了很多家教书甚至报了培训班,也没有把家庭教育搞好。其实,家庭教育指导的首要任务是指导家庭建设,树立良好家风,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家庭作为“第一所学校”,其教育功能的实现是基于家庭自身秩序和结构,关键是形成和谐的家庭关系和优良的家风。良好的家庭不仅能为孩子做人树立良好的环境,还能为其成长提供安全而健康的环境。当前许多家庭教育问题不是家长不重视教育,而是不重视家庭环境 ;家长不是不重视学习,而是只重视学习不重视做人。其实,“鸡飞狗跳”的家庭环境和不良的家风才是家庭教育最大的问题 ;加强家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才是家庭教育指导的头等大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未保法》第十五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家促法》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学校虽然不是婚姻调解机构,但要认识到家庭环境自身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家庭环境建设对于家庭教育指导的积极意义 ;要注重儿童成长问题背后的家庭背景因素,注重发挥学校在指导家风建设上的优势。例如,学校通过与社区、妇联等机构合作指导家庭建设,采取“学校星级家庭评选”“小手拉大手”“评家风”“晒家风”等方式传承优良家风。

(三)端正教育目标,掌握正确方法

教育的首要问题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家长参与教育首先表现为教育期待。合理的期待是孩子成长的目标和动力,不合理期待是教育的大敌。许多家长不切实际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由此导致高度“内卷”,不仅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还会导致学生欠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问题。因此,学校要引导家长思考教育到底是为了什么,如何树立正确的教育目标,最终要思考自己的孩子究竟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理解升学与教育的关系等。教育说到底是促进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是在先天条件和后天基础之上的潜能的开发,教育只能成为他可能的那个人,而不是别人眼中的人。虽然教育具有改变命运的功能,但这只是教育的附属功能,不是教育的本体功能,过度强调附属功能会导致教育上的本末倒置。教育需要面对升学,但不是为了升学,合理的升学观与合理的教育观并不矛盾。具体到每个孩子,教师要引导家长读懂自己的孩子,读懂自己的家庭,了解孩子在智力、气质、个性、认知风格等方面的独特性,了解孩子的内心需要,从孩子立场出发确立未来发展目标。绝对不能以升入理想的学校、找到理想职业作为教育的目标,要启发孩子将遇见最好的自己、成就最好的自己作为终身追求。

学校固然需要指导家长掌握常用的教育方法,比如立规矩、会沟通、创环境、作表率、善表扬、会批评等,指导家长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规则意识,但学校更应该明白家庭是生活组织,家庭教育最大特征是生活教育,过上好的生活就是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学校要让家长意识到,家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单调枯燥的生活是教育的大敌,对基础教育阶段孩子们尤其如此。家庭教育能力,说到底体现在家长合理的生活理念和家庭适宜的生活方式上。家庭生活中既有知识学习,也有休闲娱乐 ;既有劳动创造,也有艺术体育;既要紧张严肃,也要活泼愉悦。正如《大学》所言:“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

三、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路径

家长是成年人,家长学习是基于具体任务满足内在需要的学习,家庭教育指导要结合育人的需要和家长的愿望而展开 ;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多样地利用现有的各种家校联系渠道,创造性地开展指导活动。

( 一)应结合育人具体任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与其他机构不同的是,学校是育人场所,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一般要根据学校教育任务,不是脱离具体的教学任务来开展。一方面,学校要家长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办学理念。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关于教育目的、内容、任务和方法的具体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是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论的结合。但要求家长掌握科学的育人理念,并不是要求家长完整学习相关的政策、法律或者理论,而是要求家长能够理解配合国家的相关要求。新时期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学校依法开展诸如核心价值观培育、劳动教 育、“五项管理”等诸多重大举措,如果没有家长的 认同和配合,这些教育任务是无法达成的。以“双减”为例,“双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 项举措,读懂“双减”其实就理解了素质教育。引 导家长理解“双减”就是要结合家庭教育做出行动,减轻不必要的学习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让孩子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形式,生动活泼地发展。另一方面,学校要根据学生发展的具体需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是统一的,每个家长都必须要学习掌握,但有的内容是专 门为特殊家长定制的。比如,《家促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青少年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在依法管教、制止和处理的同时,对其父母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也就是说,当发现学生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时,学校教师不仅要依规处理,并告知家长,还要对家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这 种指导不是普遍指导,而是根据孩子违纪违规行为 的原因以及今后的纠正方向而专门设计的。

(二)应充分发挥好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主渠道作用

家长学校是家庭教育指导的正规形式,是狭义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形式。《家促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应按照有挂牌标识、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效果等“六有”标准开办家长学校。但家长学校“指导形式单一,家长参与率不高,指导内容针对性不强”[5] 等问题一直存在。办好家长学校关键在于人,难点在于课程设计。开发家长课程,需要了解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在规律 :家长是成人,家长教育指导属于成人教育范畴,成人的需求不同,教育指导的内容形式就要灵活多样。开发家长课程,“应该以提高家长胜任力为目标,构建以“通识 + 拓展”相结合的模块化内容体系,倡导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混合式学习模式和以评价促发展的发展性评价方式。”[6] 家长课程的通识内容广泛,应结合孩子的具体情况讲好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科学的教育理念以及正确的教育方法。实施家长培训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基于问题,充分了解家长的实际教育困惑以及问题。二是要深度参与。要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除了采取讲座式培训之外,还应采取参与式培训、案例式教学、合作式学习;指导者要帮助家长反思问题寻找答案,而不是直接给出答案。三是把握好时机。家长绝大多数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事务,要有效利用家长的时间、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四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可以开设短小精悍的家长微课,利用优质家长资源(包括学校毕业生、优秀校友的家长)来教育家长,提高说服力;要在行动中教育,在教育中行动。

(三)应统筹发挥家校日常沟通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作用

除了家长学校之外,家庭教育指导还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开放日(接待日)、家访、优秀家长评选、家长会等正规形式开展,也可以借助电话、微信、网络、面谈等非正规的日常沟通形式开展。家长开放日(接待日)不仅是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密切加强家校联系的机会,也是邀请家长入校提供帮助服务的平台 ;家访不仅是登门拜访,也是家庭教育的上门服务和上门指导 ;优秀家长评选的过程和结果,就是对家长进行普遍教育和指导的过程 ;家长会不仅是家校联络会、任务布置会、信息发布会、工作动员会,也是教育新理念的宣讲会、传播会;家委会不仅是家长参与学校的组织,也应“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7]。

然而,正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不能有效解决日常家庭教育中的所有问题,不能灵活多样地为家长提供即时服务。因此,要注重发挥日常沟通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及时性、便捷性、针对性优势。家校沟通是教育 沟通,核心是育人,也是作为专业者(教师)与家长 之间而开展的专业沟通。家校日常沟通的内容非常多,不仅有相关教育信息的传递,更有围绕教育问题而开展的互动交流,而围绕具体教育问题进行的沟通对家长教育观念的改变作用最大。有的沟通是教师发起的,有的是家长发起的,无论怎样都是家庭教育 指导的最佳契机。比如,教师发现孩子的睡眠不好,通过了解得知,是家长布置了大量的额外学习任务导致的。这时候教师应该就过重的学业负担如何对孩 子产生负面影响、如何保持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如何理解与设置合理的教育目标等问题与家长保持沟通。通过这种有效沟通,不仅解决了孩子的睡眠 不足问题,减轻了校外教育负担,还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方法。需要提及的是,过去家校日常沟通主要是班主任的工作,其实学科教师也是沟通的主体 和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因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不是抽象的教育理念,而应该具体体现在学生学习生活 的全过程和全学科,比如,体育学科中的“健康第一”思想不仅是体育理念,更是生活理念和教育理念。

除了学校直接利用自身力量指导本校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之外,《家促法》还赋予学校邀请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家庭教育以及支持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任务,前者考验学校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后者则属于学校的社会服务范畴。开展好这些工作,需要指导者构建以社区需求和社区家长需求为双重导向的服务能力,这一点应另行讨论。

[ 参考文献 ]

[1] 中国儿童中心 . 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 [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13.

[2] 晏红 . 家庭教育指导概论 [M].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19 : 30.

[3] 洪明 . 家校合育的基本现状及改进研究——基于 9 省市 4000份问卷的调查分析 [J]. 教育科学研究,2015(9):30-35+41.

[4] 霍雨佳,柳铭心 . 社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机制运行现状及对策建议——基于我国八省(自治区)的调研结果 [J]. 中华家教, 2022(6):14-23.

[5]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家长学校发展趋势研究”课题组,马天宇,邵雪玲,黄河清 . 管理者眼中的家长学校 [J]. 中小学管理, 2006(4):45-47.

[6] 洪明 . 学校家长教育课程建设的基本构想 [J]. 中国教育学刊, 2021(3):14-18+44.

[7] 教育部 . 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EB/OL]. (2015-10-11)[2015-10-16]. http://www.moe.gov.cn/src site/A06/ s7053/201510/t20151020_2143 66.html.


The Connotation, Tasks and Approaches of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Provided

by Schools

HONG Ming1 , MENG Zixin2

(1 .China Youth & Children Research Center, Beijing 100089  2.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7)

Abstract: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is the work of guiding, supporting and serving parents in order to carry out the fundamental task of moral education and cultivating people. It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with the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departments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government. Schools play a role of main channel and main force in its implementation process. Compared with other subjects of implementation, it is the duty of schools to carry out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which is reflected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school education and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ynchronicity, pertinence, convenience and reciprocity. Referring to the content of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chools and teachers should help parents clarify legal responsibilities, guide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optimize the family environment, lead parents to establish correct educational concepts and grasp scientific educational methods, learn to cooperate with schools, and make use of social resources. Schools and teachers should establish a collaborative awareness, combin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children's growth and the parents’ needs to carry out the work of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and comprehensively use the main channels of daily communication, parent meetings, parent committees, home visits, and parent open days to creatively carry out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work.

Keywords: home-school coordination, family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The Family Education Promotion Law

(责任编辑:林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