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胎可以休多少天产假?男方有护理假吗?
您好,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进一步的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拨打所在地的妇女维权热线(区号+12338),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联将依法为您提供帮助。
国家三胎政策放开了,最近好多省份都延长的在职女工的产假时间,请问江苏有这方面的政策吗?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如果您有相关建议,也可向卫健委等部门提出。如果您还有进一步的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拨打所在地的妇女维权热线(区号+12338),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联将依法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