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分为总则、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救济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六十五条。
这次全面修订完善了我省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细化了政府保障的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了人身和人格、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权益保障,强化救济措施与法律责任。条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我省妇女各方面权益的保障,推动我省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